新闻中心 / news

新政激发商保公司参与大病保险热情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助力医改,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其中最主要的措施是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大病患者医疗报销比例。该措施被业界视作国务院对保险业发展的新“国十条”的重要突破。
 
    基本医保的有益补充
 
    近年来,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但由于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特别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人民群众对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重反映仍较强烈。
 
    有效降低不合理医疗支出
 
    基本医疗运行环节一般是医院开单子,相应费用从医保中直接扣除。由于没有第三方参与,因此在具体操作中确实存在虚开医药费、小病大治等问题。郝演苏认为,商业保险公司介入大病医疗,会严格审核相关单据和报销材料,从而有效堵住造假漏洞。同时,大病医保通常以手术治疗为基本条件,不同于普通的打针吃药,单据不容易造假,也便于保险公司控制不合理的支出。
 
    微利之中蕴藏机遇
 
    大病医保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个微利业务,很多保险公司的这项业务实际上一直在亏损经营,但保险公司却可以通过该业务获得客户的信息和当地政府的信任,从而派生出其他相关盈利业务。保险公司在推进大病医保时往往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在政策利好支持下,未来大病医保业务基本能做到保本微利。
 
    保险公司要抓住大病医保的难得机遇,丰富健康保险产品,提高服务水平,加快理赔速度,拓宽保障覆盖面,降低群众负担。目前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有的地方政府在对大病医保的招标采购中把价格压得过低,从某种程度上打消了保险公司积极性。一些基层政府还抱着老观念,不愿意购买商业保险,存在着不希望保险公司盈利的心态,或者缺乏市场观念动辄对相关业务进行干预,这都是不合理的,要保证对方有一定的利润,业务才能实现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