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作用,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安市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一样纳入了定点范围,并执行相同的待遇支付政策,确保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看病就医费用能够及时报销。
目前,已对各区市县初审上报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复核和验收,向社会公布了审定合格的岳池宏兴医院等18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其中非公立医疗机构1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