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晚间,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委当天晚间发布《关于确定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天津市、福建省三明市、浙江省宁波市等17个城市被确立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据悉,各试点城市范围内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要开展综合改革。在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中,东部地区涉及5个城市,分别为天津市、浙江省绍兴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三明市、广东省珠海市。
而在中部地区,则涉及5个城市,分别为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太原市、吉林省长春市、江西省新余市、海南省三亚市。
至于西部地区,涉及7个城市,分别为重庆市、四川省南充市、甘肃省庆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卫计委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摸底调查,为今后开展试点评估工作提供基线数据。加强对试点情况的监测,收集相关数据并定期上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对于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改革的试点城市,将取消试点资格,并相应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接下来,各地须科学制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试点实施方案要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综合改革;要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聚焦解决当地公立医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在关键环节有所突破。
据悉,上述名单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2次全体会议的部署,并通过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后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