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吉林省启动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到2014年9月,将按照国家卫计委等有关部门要求,对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威胁大、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几类非法行医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此次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特别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等。还将加大“号贩子”处罚力度。将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大力开展医疗秩序整顿,加大对抗菌药物、医疗技术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从今日起,省卫生计生委组织2个检查组到各县(市、区)检查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强化医疗机构整顿,加强对社会影响较大医疗机构的管理,特别是对违规设立分院、违法开展二类以上医疗技术、不规范抗菌药物使用、乱挂中心和牌匾以及个别医疗机构和人员丧德枉法、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坑害患者、套取医保资金、收受红包回扣等情况的监督管理。